主 席:关世贤
副主席:崔贺萍 副主席:曹玖玲
区总工会工作职责
1、 贯彻执行党的方针、政策、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。
2、 教育并组织职工维护国家法律、开展各类教育活动。
3、 动员职工参加改革,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。
4、 指导基层进行先进生产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,表彰和管理工作。
5、 贯彻劳动法,研究职工的劳动报酬、劳动保护、劳动保险的方面的问题,并向同级政府提出建议,协助和督促行政办好职工福利事业,参与劳动争议调解、仲裁工作。
6、 指导基层开展女职工工作,保护女职工特殊利益。
7、 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参加民主管理,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,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的管理,参与有关职工利益重大事项的讨论,指导基层工会代表职工与行政签订集体合同。
8、 抓好工会组织建设和改革,协调工会与党政的关系,进行全区工会干部的协管和培训工作。收足、管好、用活全区工会经费。
9、 开展工运理论的研讨,促进工运事业的发展。
10、做好特因职工的救助工作,管好、用好温暖工程资金。